辦公室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 1. 總則;
§ 2. 術語;
§ 3. 檢查評定項目;
§ 4. 檢查評分辦法;
§ 5. 檢查評定等級以及相關附錄。
§ 1. 增設“術語”章節;
§ 2. 增設“檢查評定項目”章節;
§ 3. 將原“檢查分類及評分方法”一章調整為“檢查評分方法”和“檢查評定等級”兩個章節,并對評定等級的劃分標準進行了調整;
§ 4. 將原“檢查評分表”一章調整為附錄;
§ 5. 將“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中的項目名稱及分值進行了調整;
§ 6. 刪除“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 7. 將“‘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改為“高處作業檢查評分表”,并新增移動式操作平臺和懸挑式鋼平臺的檢查內容;
§ 8. 新增“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分表”、“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分表”、“滿堂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高處作業吊籃檢查評分表”;
§ 9. 依據現行法規和標準對檢查評分表的內容進行了調整。
§ 10.增加了強制性條文。
標準的主要章節
§ 1 總則
§ 2 術語
§ 3 檢查評定項目
§ 3.1 安全管理
§ 3.2 文明施工
§ 3.3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 3.4 門式鋼管腳手架
§ 3.5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
§ 3.6 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
§ 3.7 滿堂腳手架
§ 3.8 懸挑式腳手架
§ 3.9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 3.10 高處作業吊籃
§ 3.11 基坑工程
§ 3.12 模板支架
§ 3.13 高處作業
§ 3.14 施工用電
§ 3.15 物料提升機
§ 3.16 施工升降機
§ 3.17 塔式起重機
§ 3.18 起重吊裝
§ 3.19 施工機具
§ 4 檢查評分方法
§ 5 檢查評定等級
§ 附錄A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
§ 附錄B 建筑施工安全分項檢查評分表
§ 本標準用詞說明
§ 引用標準名錄
§ 附:條文說明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2011版)
安全生產責任制 (10分):
§ 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扣10分
§ 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3分
§ 未備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扣2~10分
§ 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扣2~10分
§ 工程項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確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扣5分
§ 未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扣5分
§ 未編制安全資金使用計劃或未按計劃實施,扣2~5分
§ 未制定傷亡控制、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標,扣5分
§ 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扣5分
§ 未建立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目標的考核制度,扣5分
§ 未按考核制度對管理人員定期考核,扣2~5分
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 (10分):
§ 施工組織設計中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扣10分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扣10分
§ 未按規定對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扣10分
§ 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扣10分
§ 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或缺少設計計算,扣2~8分
§ 未按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扣2~10分
安全技術交底 (10分):
§ 未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扣10分
§ 未按分部分項進行交底,扣5分
§ 交底內容不全面或針對性不強,扣2~5分
§ 交底未履行簽字手續,扣4分
安全檢查 (10分):
§ 未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扣10分
§ 未有安全檢查記錄,扣5分
§ 事故隱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扣2~6分
§ 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項目未按期整改和復查,扣5~10分
安全教育 (10分):
§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扣10分
§ 施工人員入場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扣5分
§ 未明確具體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扣2~8分
§ 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時未進行安全教育,扣5分
§ 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未按規定進行年度教育培訓和考核,每人扣2分
應急救援 (10分):
§ 未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扣10分
§ 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未按規定配備救援人員,扣2~6分
§ 未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扣5分
§ 未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扣5分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 (10分):
§ 分包單位資質、資格、分包手續不全或失效,扣10分
§ 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扣5分
§ 分包合同、安全生產協議書,簽字蓋章手續不全,扣2~6分
§ 分包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機構或未配備專職安全員,扣2~6分
持證上崗 (10分):
§ 未經培訓從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種作業,每人扣5分
§ 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人扣2分
生產安全事故處理 (10分):
§ 生產安全事故未按規定報告,扣10分
§ 生產安全事故未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 未依法為施工作業人員辦理保險,扣5分
安全標志 (10分):
§ 主要施工區域、危險部位未按規定懸掛安全標志,扣2~6分
§ 未繪制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圖,扣3分
§ 未按部位和現場設施的變化調整安全標志設置,扣2~6分
§ 未設置重大危險源公示牌,扣5分
文明施工
§ 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范》JGJ/T188的規定。
§ 文明施工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管理、現場辦公與住宿、現場防火。一般項目應包括:綜合治理、公示標牌、生活設施、社區服務。
現場圍擋 (10分):
§ 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設置封閉圍擋或圍擋高度小于2.5m,扣5~10分
§ 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設置封閉圍擋或圍擋高度小于1.8m,扣5~10分
§ 圍擋未達到堅固、穩定、整潔、美觀,扣5~10分
封閉管理 (10分):
§ 施工現場進出口未設置大門,扣10分
§ 未設置門衛室扣5分
§ 未建立門衛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備門衛值守人員,扣2~6分
§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佩戴工作卡,扣2分
§ 施工現場出入口未標有企業名稱或標識,扣2分
§ 未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扣3分
施工場地 (10分):
§ 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地面未進行硬化處理,扣5分
§ 施工現場道路不暢通、路面不平整堅實,扣5分
§ 施工現場未采取防塵措施,扣5分
§ 施工現場未設置排水設施或排水不通暢、有積水,扣5分
§ 未采取防止泥漿、污水、廢水污染環境措施,扣2~10分
§ 未設置吸煙處、隨意吸煙,扣5分
§ 溫暖季節未進行綠化布置,扣3分
材料管理 (10分):
§ 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未按總平面布局碼放,扣4分
§ 材料碼放不整齊、未標明名稱、規格,扣2分
§ 施工現場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銹蝕、防雨措施,扣3~10分
§ 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未使用器具或管道運輸,扣5分
§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儲藏在專用庫房、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現場辦公與住宿 (10分):
§ 施工作業區、材料存放區與辦公、生活區未采取隔離措施,扣6分
§ 宿舍、辦公用房防火等級不符合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扣10分
§ 在施工程、伙房、庫房兼做住宿,扣10分
§ 宿舍未設置可開啟式窗戶,扣4分
§ 宿舍未設置床鋪、床鋪超過2層或通道寬度小于0.9m,扣2~6分
§ 宿舍人均面積或人員數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冬季宿舍內未采取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扣5分
§ 夏季宿舍內未采取防暑降溫和防蚊蠅措施,扣5分
§ 生活用品擺放混亂、環境衛生不符合要求,扣3分
現場防火 (10分):
§ 施工現場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
§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房和作業場所的防火設計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施工現場滅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滅火器材失效,扣5分
§ 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或未指定動火監護人員,扣5~10分
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 一般項目
綜合治理(10分):
§ 生活區未設置供作業人員學習和娛樂場所,扣2分
§ 施工現場未建立治安保衛制度或責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 施工現場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扣5分
公示標牌 (10分):
§ 大門口處設置的公示標牌內容不齊全,扣2~8分
§ 標牌不規范、不整齊,扣3分
§ 未設置安全標語,扣3分
§ 未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扣2~4分
生活設施 (10分):
§ 未建立衛生責任制度,扣5分
§ 食堂與廁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場所的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扣2~6分
§ 食堂未辦理衛生許可證或未辦理炊事人員健康證,扣5分
§ 食堂使用的燃氣罐未單獨設置存放間或存放間通風條件不良,扣2~4分
§ 食堂未配備排風、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蠅等設施,扣4分
§ 廁所內的設施數量和布局不符合規范要求,扣2~6分
§ 廁所衛生未達到規定要求,扣4分
§ 不能保證現場人員衛生飲水,扣5分
§ 未設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滿足現場人員需求,扣4分
§ 生活垃圾未裝容器或未及時清理,扣3~5分
社區服務 (10分):
§ 夜間未經許可施工,扣8分
§ 施工現場焚燒各類廢棄物,扣8分
§ 施工現場未制定防粉塵、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扣5分
§ 未制定施工不擾民措施,扣5分
腳手架部分
§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 2.門式鋼管腳手架
§ 3.碗扣式鋼管腳手架
§ 4.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
§ 5.滿堂腳手架
§ 6.懸挑式腳手架
§ 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 8.高處作業吊籃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的規定。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立桿基礎、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桿件間距與剪刀撐、腳手板與防護欄桿、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橫向水平桿設置、桿件連接、層間防護、構配件材質、通道。
1施工方案 (10分):
§ 架體搭設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架體結構設計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架體搭設超過規范允許高度,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2立桿基礎 (10分):
§ 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立桿底部缺少底座、墊板或墊板的規格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5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扣5~10分
§ 掃地桿的設置和固定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10分) :
§ 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方式或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架體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未按規定設置連墻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處扣2分
§ 搭設高度超過24m的雙排腳手架,未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結構可靠連接,扣10分
4桿件間距與剪刀撐 (10分):
§ 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間距超過設計或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未按規定設置縱向剪刀撐或橫向斜撐,每處扣5分
§ 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置或角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或剪刀撐斜桿與架體桿件固定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5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0分):
§ 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扣5~10分
§ 腳手板規格或材質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架體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連接不嚴,扣5~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擋腳板,扣3分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架體搭設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未進行分段驗收,扣5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7橫向水平桿設置 (10分):
§ 未在立桿與縱向水平桿交點處設置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 未按腳手板鋪設的需要增加設置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 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只固定一端,每處扣2分
§ 單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插入墻內小于180mm,每處扣2分
8桿件連接(10分) :
§ 縱向水平桿搭接長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處扣2分
§ 立桿除頂層頂步外采用搭接,每處扣4分
§ 桿件對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2分
§ 扣件緊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處扣2分
9層間防護(10分):
§ 作業層腳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網兜底或作業層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網封閉,扣5分
§ 作業層與建筑物之間未按規定進行封閉,扣5分
10構配件材質(5分):
§ 鋼管直徑、壁厚、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分
§ 鋼管彎曲、變形、銹蝕嚴重,扣5分
§ 扣件未進行復試或技術性能不符合標準,扣5分
11通道(5分):
§ 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扣5分
§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
2.門式鋼管腳手架
§ 門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的規定。
§ 門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鎖臂、腳手板、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通道。
1施工方案 (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架體搭設超過規范允許高度,專項施工方案未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2架體基礎 (10分):
§ 架體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架體底部未設置墊板或墊板的規格不符合要求,扣2~5分
§ 架體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底座,每處扣2分
§ 架體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掃地桿,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體穩定 (10分):
§ 架體與建筑物結構拉結方式或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剪刀撐,扣10分
§ 門架立桿垂直偏差超過規范要求,扣5分
§ 交叉支撐的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4桿件鎖臂 (10分):
§ 未按規定組裝或漏裝桿件、鎖臂,扣2~6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縱向水平加固桿,扣10分
§ 扣件與連接的桿件參數不匹配,每處扣2分
5腳手板 (10分):
§ 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扣5~10分
§ 腳手板規格或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采用掛扣式鋼腳手板時掛鉤未掛扣在橫向水平桿上或掛鉤未處于鎖住狀態,每處扣2分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腳手架搭設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腳手架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未辦理分段驗收,扣6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7架體防護 (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擋腳板,扣3分
§ 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連接不嚴,扣5~10分
§ 作業層腳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網兜底或作業層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網封閉,扣5分
8構配件材質 (10分):
§ 桿件變形、銹蝕嚴重,扣10分
§ 門架局部開焊,扣10分
§ 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材質或產品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9荷載 (10分):
§ 施工荷載超過設計規定,扣10分
§ 荷載堆放不均勻,每處扣5分
10通道 (10分):
§ 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扣10分
§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3.碗扣式鋼管腳手架
§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66的規定。
§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鎖件、腳手板、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通道。
1施工方案 (10分):
§ 架體搭設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架體結構設計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架體搭設超過規范允許高度,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2立桿基礎 (10分):
§ 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立桿底部缺少底座、墊板或墊板的規格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5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扣5~10分
§ 掃地桿的設置和固定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 (10分):
§ 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方式或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架體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未按規定設置連墻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處扣2分
§ 搭設高度超過24m的雙排腳手架,未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結構可靠連接,扣10分
4桿件間距與剪刀撐 (10分):
§ 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間距超過設計或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未按規定設置縱向剪刀撐或橫向斜撐,每處扣5分
§ 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置或角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或剪刀撐斜桿與架體桿件固定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5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0分):
§ 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扣5~10分
§ 腳手板規格或材質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 架體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連接不嚴,扣5~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擋腳板,扣3分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架體搭設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未進行分段驗收,扣5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一般項目
1橫向水平桿設置 (10分):
§ 未在立桿與縱向水平桿交點處設置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 未按腳手板鋪設的需要增加設置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 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只固定一端,每處扣2分
§ 單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插入墻內小于180mm,每處扣2分
2桿件連接 (10分):
§ 縱向水平桿搭接長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處扣2分
§ 立桿除頂層頂步外采用搭接,每處扣4分
§ 扣件緊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處扣2分
3層間防護(10分) :
§ 作業層腳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網兜底或作業層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網封閉,扣5分
§ 作業層與建筑物之間未按規定進行封閉,扣5分
4構配件材質 (5分):
§ 鋼管直徑、壁厚、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鋼管彎曲、變形、銹蝕嚴重,扣10分
§ 扣件未進行復試或技術性能不符合標準,扣5分
5通道(5分):
§ 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扣5分
§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
1.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31的規定。
2.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包括: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設置、腳手板、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包括:架體防護、桿件連接、構配件材質、通道。
3 架體穩定
§ 1)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應符合規范要求,并應從架體底層第一步水平桿處開始設置連墻件,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 2)架體拉結點應牢固可靠;
§ 3)連墻件應采用剛性桿件;
§ 4)架體豎向斜桿、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 5)豎向斜桿的兩端應固定在縱、橫向水平桿與立桿匯交的盤扣節點處;
§ 6)斜桿及剪刀撐應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置,角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 4 桿件設置
§ 1)架體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 2)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設計的步距在立桿連接插盤處設置縱、橫向水平桿;
§ 3)當雙排腳手架的水平桿層未設掛扣式鋼腳手板時,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水平斜桿。
§ 5 腳手板
§ 1)腳手板材質、規格應符合規范要求;
§ 2)腳手板應鋪設嚴密、平整、牢固;
§ 3)掛扣式鋼腳手板的掛扣必須完全掛扣在水平桿上,掛鉤應處于鎖住狀態。
交底與驗收
§ 1)架體搭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文字記錄;
§ 2)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時,應進行分段驗收;
§ 3)搭設完畢應辦理驗收手續,驗收應有量化內容并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 3 構配件材質
§ 1)架體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材質應符合規范要求;
§ 2)鋼管不應有嚴重的彎曲、變形、銹蝕。
§ 4 通道
§ 1)架體應設置供人員上下的專用通道;
§ 2)專用通道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1施工方案 (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2架體基礎 (10分):
§ 架體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架體立桿底部缺少墊板或墊板的規格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架體立桿底部未按要求設置底座,每處扣2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扣5~10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體穩定 (10分):
§ 架體與建筑結構未按規范要求拉結,每處扣2分
§ 架體底層第一步水平桿處未按規范要求設置連墻件或未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每處扣2分
§ 連墻件未采用剛性桿件,扣10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豎向斜桿或剪刀撐,扣5分
§ 豎向斜桿兩端未固定在縱、橫向水平桿與立桿匯交的盤扣節點處,每處扣2分
§ 斜桿或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置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要求,扣5分
4桿件設置 (10分):
§ 架體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超過設計或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未按專項施工方案設計的步距在立桿連接盤處設置縱、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 雙排腳手架的每步水平桿層,當無掛扣鋼腳手板時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水平斜桿,扣5~10分
5腳手板 (10分):
§ 腳手板不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扣5~10分
§ 腳手板規格或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采用掛扣式鋼腳手板時掛鉤未掛扣在水平桿上或掛鉤未處于鎖住狀態,每處扣2分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腳手架搭設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腳手架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未進行分段驗收,扣5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7架體防護 (10分):
§ 架體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連接不嚴,扣5~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外側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擋腳板,扣3分
§ 作業層腳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網兜底或作業層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網封閉,扣5分
8桿件連接 (10分):
§ 立桿豎向接長位置不符合要求,每處扣2分
§ 剪刀撐的斜桿接長不符合要求,扣8分
9構配件材質 (10分):
§ 鋼管、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材質或產品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鋼管彎曲、變形、銹蝕嚴重,扣10分
10通道 (10分):
§ 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扣10分
§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
5.滿堂腳手架
§ 滿堂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31的規定。
§ 滿堂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鎖件、腳手板、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通道。
滿堂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1施工方案(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2架體基礎(10分):
§ 架體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架體底部未設置墊板或墊板的規格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5分
§ 架體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底座,每處扣2分
§ 架體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掃地桿,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3架體穩定 (10分):
§ 架體四周與中間未按規范要求設置豎向剪刀撐或專用斜桿,扣10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水平剪刀撐或專用水平斜桿,扣10分
§ 架體高寬比超過規范要求時未采取與結構拉結或其它可靠的穩定措施,扣10分
4桿件鎖件( 10分) :
§ 架體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超過設計和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桿件接長不符合要求,每處扣2分
§ 架體搭設不牢或桿件結點緊固不符合要求,每處扣2分
5腳手板 (10分):
§ 腳手板不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扣5~10分
§ 腳手板規格或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采用掛扣式鋼腳手板時掛鉤未掛扣在水平桿上或掛鉤未處于鎖住狀態,每處扣2分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架體搭設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未進行分段驗收,扣5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7架體防護 (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外側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擋腳板,扣3分
§ 作業層腳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網兜底或作業層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網封閉,扣5分
8構配件材質 (10分):
§ 鋼管、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材質或產品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桿件彎曲、變形、銹蝕嚴重,扣10分
9荷載 (10分):
§ 架體的施工荷載超過設計和規范要求,扣10分
§ 荷載堆放不均勻,每處扣5分
10通道 (10分):
§ 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扣10分
§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懸挑式腳手架
§ 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31的規定。
§ 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懸挑鋼梁、架體穩定、腳手板、荷載、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桿件間距、架體防護、層間防護、構配件材質。
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1施工方案 (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架體搭設超過規范允許高度,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2懸挑鋼梁 (10分):
§ 鋼梁截面高度未按設計確定或截面型式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扣10分
§ 鋼梁固定段長度小于懸挑段長度的1.25倍,扣5分
§ 鋼梁外端未設置鋼絲繩或鋼拉桿與上一層建筑結構拉結,每處扣2分
§ 鋼梁錨固處結構強度、錨固措施措施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扣5-10分
§ 鋼梁間距未按懸挑架體立桿縱距設置,扣5分
3架體穩定 (10分):
§ 立桿底部與懸挑鋼梁連接處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每處扣2分
§ 承插式立桿接長未采取螺栓或銷釘固定,每處扣2分
§ 縱橫向掃地桿的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未在架體外側設置連續式剪刀撐,扣10分
§ 未按規定設置橫向斜撐,扣5分
§ 架體未按規定與建筑結構拉結,每處扣5分
4腳手板 (10分):
§ 腳手板規格、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嚴、不牢、不穩,扣5~10分
§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5荷載 (10分):
§ 腳手架施工荷載超過設計規定,扣10分
§ 施工荷載堆放不均勻,每處扣5分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架體搭設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未進行分段驗收,扣6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7桿件間距 (10分):
§ 立桿間距、縱向水平桿步距超過設計或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未在立桿與縱向水平桿交點處設置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 未按腳手板鋪設的需要增加設置橫向水平桿,每處扣2分
8架體防護 (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架體外側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擋腳板,扣3分
§ 架體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不嚴,扣5~10分
9層間防護 (10分):
§ 作業層腳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網兜底或作業層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網封閉,扣5分
§ 作業層與建筑物之間未進行封閉,扣5分
§ 架體底層沿建筑結構邊緣,懸挑鋼梁與懸挑鋼梁之間未采取封閉措施或封閉不嚴,扣2~8分
§ 架體底層未進行封閉或封閉不嚴,扣2~10分
10構配件材質 (10分):
§ 型鋼、鋼管、構配件規格及材質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型鋼、鋼管、構配件彎曲、變形、銹蝕嚴重,扣10分
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的規定。
§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裝置、架體構造、附著支座、架體安裝、架體升降。一般項目包括:檢查驗收、腳手板、架體防護、安全作業。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施工方案(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腳手架提升超過規定允許高度,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 2安全裝置(10分):
§ 未采用防墜落裝置或技術性能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未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扣10分
§ 防墜落裝置未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與建筑結構附著,扣10分
§ 未安裝防傾覆裝置或防傾覆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升降或使用工況,最上和最下兩個防傾裝置之間的最小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扣8分
§ 未安裝同步控制裝置或技術性能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8分
§ 3架體構造 (10分):
§ 架體高度大于5倍樓層高,扣10分
§ 架體寬度大于1.2m,扣5分
§ 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線、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撐跨度大于5.4m,扣8分
§ 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扣10分
§ 架體懸臂高度大于架體高度2/5或大于6m,扣10分
§ 架體全高與支撐跨度的乘積大于110㎡,扣10分
§ 4附著支座 (10分):
§ 未按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設置一道附著支座,扣10分
§ 使用工況未將豎向主框架與附著支座固定,扣10分
§ 升降工況未將防傾、導向裝置設置在附著支座上,扣10分
§ 附著支座與建筑結構連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5架體安裝 (10分):
§ 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桁架的節點未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扣10分
§ 各桿件軸線未交匯于節點,扣3分
§ 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及下弦之間設置的水平支撐桿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扣5分
§ 架體立桿底端未設置在水平支承桁架上弦桿件節點處,扣10分
§ 豎向主框架組裝高度低于架體高度,扣5分
§ 架體外立面設置的連續式剪刀撐未將豎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構架連成一體,扣8分
§ 6架體升降 (10分):
§ 兩跨以上架體升降采用手動升降設備,扣10分
§ 升降工況附著支座與建筑結構連接處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扣10分
§ 升降工況架體上有施工荷載或有人員停留,扣10分
§ 7檢查驗收 (10分):
§ 主要構配件進場未進行驗收,扣6分
§ 分區段安裝、分區段使用未進行分區段驗收,扣8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 架體提升前未有檢查記錄,扣6分
§ 架體提升后、使用前未履行驗收手續或資料不全,扣2~8分
§ 8腳手板 (10分):
§ 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嚴、不牢,扣3~5分
§ 作業層與建筑結構之間空隙封閉不嚴,扣3~5分
§ 腳手板規格、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9架體防護(10分):
§ 腳手架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連接不嚴,扣5~10分
§ 作業層防護欄桿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作業層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擋腳板,扣3分
§ 10安全作業 (10分):
§ 操作前未向有關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作業人員未經培訓或未定崗定責,扣5~10分
§ 安裝拆除單位資質不符合要求或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扣5~10分
§ 安裝、升降、拆除時未設置安全警戒區及專人監護,扣10分
§ 荷載不均勻或超載,扣5~10分
8.高處作業——吊籃
§ 高處作業吊籃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的規定。
§ 高處作業吊籃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裝置、懸掛機構、鋼絲繩、安裝作業、升降作業。一般項目應包括:交底與驗收、安全防護、吊籃穩定、荷載。
§ 定義:
§ 懸掛機構架設于建筑物或構筑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臺通過鋼絲繩沿立面上下運行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
吊籃組成:
懸吊平臺、懸掛機構、鋼絲繩、提升機、安全鎖、安全繩
高處作業吊籃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施工方案 (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對吊籃支架支撐處結構的承載力進行驗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2安全裝置 (10分):
§ 未安裝防墜安全鎖或安全鎖失靈,扣10分
§ 防墜安全鎖超過標定期限仍在使用,扣10分
§ 未設置掛設安全帶專用安全繩及安全鎖扣或安全繩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扣10分
§ 吊籃未安裝上限位裝置或限位裝置失靈,扣10分
§ 3懸掛機構 (10分):
§ 懸掛機構前支架支撐在建筑物女兒墻上或挑檐邊緣,扣10分
§ 前梁外伸長度不符合產品產品說明書規定,扣10分
§ 前支架與支撐面不垂直或腳輪受力,扣10分
§ 上支架未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扣5分
§ 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采用其他替代物,扣10分
§ 配重塊未固定或重量不符合設計規定,扣10分
§ 4鋼絲繩 (10分):
§ 鋼絲繩有斷絲、松股、硬彎、銹蝕或有油污附著物,扣10分
§ 安全鋼絲繩規格、型號與工作鋼絲繩不相同或未獨立懸掛,扣10分
§ 安全鋼絲繩不懸垂,扣5分
§ 電焊作業時未對鋼絲繩采取保護措施,扣5~10分
§ 5安裝作業 (10分):
§ 吊籃平臺組裝長度不符合產品說明書和規范要求,扣10分
§ 吊籃組裝的構配件不是同一生產廠家的產品,扣5~10分
§ 6升降作業 (10分):
§ 操作升降人員未經培訓合格,扣10分
§ 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超過2人,扣10分
§ 吊籃內作業人員未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扣10分
§ 作業人員未從地面進出吊籃,扣5分
§ 7交底與驗收 (10分):
§ 未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扣5分
§ 每天班前班后未進行檢查,扣5分
§ 吊籃安裝使用前未進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文字記錄,扣5~10分
§ 8安全防護 (10分):
§ 吊籃平臺周邊的防護欄桿或擋腳板的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多層或立體交叉作業未設置防護頂板,扣8分
§ 9吊籃穩定 (10分):
§ 吊籃作業未采取防擺動措施,扣5分
§ 吊籃鋼絲繩不垂直或吊籃距建筑物空隙過大,扣5分
§ 10荷載 (10分):
§ 施工荷載超過設計規定,扣10分
§ 荷載堆放不均勻,扣5分
基坑工程
§ 基坑工程安全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及現行行業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180的規定。
§ 基坑工程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護、降排水、基坑開挖、坑邊荷載、安全防護。一般項目應包括:基坑監測、支撐拆除、作業環境、應急預案。
基坑工程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施工方案 (10分):
§ 基坑工程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扣10分
§ 超過一定規模條件的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 基坑周邊環境或施工條件發生變化,專項施工方案未重新進行審核、審批,扣10分
§ 2基坑支護 (10分):
§ 人工開挖的狹窄基槽,開挖深度較大或存在邊坡塌方危險未采取支護措施,扣10分
§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規范要求,扣10分
§ 基坑支護結構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0分
§ 支護結構水平位移達到設計報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10分
§ 3降排水 (10分):
§ 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10分
§ 基坑邊沿周圍地面未設排水溝或排水溝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放坡開挖對坡頂、坡面、坡腳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5~10分
§ 基坑底四周未設排水溝和集水井或排除積水不及時,扣5~8分
§ 4基坑開挖 (10分):
§ 支護結構未達到設計要求的強度提前開挖下層土方,扣10分
§ 未按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層、分段開挖或開挖不均衡,扣10分
§ 基坑開挖過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護結構或工程樁的有效措施,扣10分
§ 機械在軟土場地作業,未采取鋪設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10分
§ 5坑邊荷載 (10分):
§ 基坑邊堆置土、料具等荷載超過基坑支護設計允許要求,扣10分
§ 施工機械與基坑邊沿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0分
§ 6安全防護 (10分):
§ 開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邊未按規范要求設置防護欄桿或欄桿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基坑內未設置供施工人員上下的專用梯道或梯道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降水井口未設置防護蓋板或圍欄,扣10分
§ 7基坑監測 (10分):
§ 未按要求進行基坑工程監測,扣10分
§ 基坑監測項目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扣5~10分
§ 監測的時間間隔不符合監測方案要求或監測結果變化速率較大未加密觀測次數,扣5~8分
§ 未按設計要求提交監測報告或監測報告內容不完整,扣5~8分
§ 8支撐拆除 (10分):
§ 基坑支撐結構的拆除方式、拆除順序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機械拆除作業時,施工荷載大于支撐結構承載能力,扣10分
§ 人工拆除作業時,未按規定設置防護設施,扣8分
§ 采用非常規拆除方式不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要求,扣10分
§ 9作業環境 (10分):
§ 基坑內土方機械、施工人員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上下垂直作業未采取防護措施,扣5分
§ 在各種管線范圍內挖土作業未設專人監護,扣5分
§ 作業區光線不良扣5分
§ 10應急預案(10分):
§ 未按要求編制基坑工程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內容不完整,扣5~10分
§ 應急組織機構不健全或應急物資、材料、工具機具儲備不符合應急預案要求,扣2~6分
模板支架
§ 模板支架安全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31的規定。
§ 模板支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支架基礎、支架構造、支架穩定、施工荷載、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桿件連接、底座與托撐、構配件材質、支架拆除。
模板支架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施工方案 (10分):
§ 未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結構設計未經計算,扣10分
§ 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核、審批,扣10分
§ 超規模模板支架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 2支架基礎(10分):
§ 基礎不堅實平整、承載力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支架底部未設置墊板或墊板的規格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支架底部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底座,每處扣2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掃地桿,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5分
§ 支架設在樓面結構上時,未對樓面結構的承載力進行驗算或樓面結構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扣10分
§ 3支架構造 (10分):
§ 立桿縱、橫間距大于設計和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水平桿步距大于設計和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水平桿未連續設置,扣5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豎向剪刀撐或專用斜桿,扣10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水平剪刀撐或專用水平斜桿,扣10分
§ 剪刀撐或斜桿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4支架穩定 (10分):
§ 支架高寬比超過規范要求未采取與建筑結構剛性連結或增加架體寬度等措施,扣10分
§ 立桿伸出頂層水平桿的長度超過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澆筑混凝土未對支架的基礎沉降、架體變形采取監測措施,扣8分
§ 5施工荷載 (10分):
§ 荷載堆放不均勻,每處扣5分
§ 施工荷載超過設計規定,扣10分
§ 澆筑混凝土未對混凝土堆積高度進行控制,扣8分
§ 6交底與驗收 (10分):
§ 支架搭設、拆除前未進行交底或無文字記錄,扣5~10分
§ 架體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 驗收內容未進行量化,或未經責任人簽字確認,扣5分
§ 7桿件連接(10分):
§ 立桿連接不符合規范要求,扣3分
§ 水平桿連接不符合規范要求,扣3分
§ 剪刀撐斜桿接長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3分
§ 桿件各連接點的緊固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8底座與托撐 (10分):
§ 螺桿直徑與立桿內徑不匹配,每處扣3分
§ 螺桿旋入螺母內的長度或外伸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3分
§ 9構配件材質 (10分):
§ 鋼管、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材質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桿件彎曲、變形、銹蝕嚴重,扣10分
§ 10支架拆除 (10分):
§ 支架拆除前未確認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要求,扣10分
§ 未按規定設置警戒區或未設置專人監護,扣5~10分
高處作業
§ 高處作業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網》GB5725、《安全帽》GB2118、《安全帶》GB6095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的規定。
§ 高處作業檢查評定項目應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通道口防護、攀登作業、懸空作業、移動式操作平臺、懸挑式物料鋼平臺。
高處作業檢查評分表 檢查項目
§ 1安全帽 (10分):
§ 施工現場人員未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
§ 未按標準佩戴安全帽,每人扣2分
§ 安全帽質量不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扣5分
§ 2安全網 (10分):
§ 在建工程外腳手架架體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連接不嚴,扣2~10分
§ 安全網質量不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扣10分
§ 3安全帶 (10分):
§ 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系掛安全帶,每人扣5分
§ 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每人扣5分
§ 安全帶質量不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扣10分
§ 4臨邊防護(10分):
§ 工作面邊沿無臨邊防護,扣10分
§ 臨邊防護設施的構造、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 5洞口防護 (10分):
§ 在建工程的孔、洞未采取防護措施,每處扣5分
§ 防護措施、設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每處扣3分
§ 防護設施未形成用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 電梯井內未按每隔兩層且不大于10m設置安全平網,扣5分
§ 6通道口防護 (10分):
§ 未搭設防護棚或防護不嚴、不牢固,扣5~10分
§ 防護棚兩側未進行封閉,扣4分
§ 防護棚寬度小于通道口寬度,扣4分
§ 防護棚長度不符合要求,扣4分
§ 建筑物高度超過24m,防護棚頂未采用雙層防護,扣4分
§ 防護棚的材質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7攀登作業(10分):
§ 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部墊高使用,扣3分
§ 折梯未使用可靠拉撐裝置,扣5分
§ 梯子的材質或制作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8懸空作業 (10分):
§ 懸空作業處未設置防護欄桿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設施,扣5~10分
§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吊具等未經驗收,扣5分
§ 懸空作業人員未系掛安全帶或佩帶工具袋,扣2~10分
§ 9移動式操作平臺 (10分):
§ 操作平臺未按規定進行設計計算,扣8分
§ 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連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離地面超過80mm,扣5分
§ 操作平臺的組裝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扣10分
§ 平臺臺面鋪板不嚴,扣5分
§ 操作平臺四周未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或未設置登高扶梯,扣10分
§ 操作平臺的材質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10懸挑式物料鋼平臺 (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經設計計算,扣10分
§ 懸挑式鋼平臺的下部支撐系統或上部拉結點,未設置在建筑結構上,扣10分
§ 斜拉桿或鋼絲繩未按要求在平臺兩側各設置兩道,扣10分
§ 鋼平臺未按要求設置固定的防護欄桿或擋腳板,扣3~10分
§ 鋼平臺臺面鋪板不嚴或鋼平臺與建筑結構之間鋪板不嚴,扣5分
§ 未在平臺明顯處設置荷載限定標牌,扣5分
施工用電
§
§ 施工用電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和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
§ 施工用電檢查評定的保證項目應包括: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線路、配電箱與開關箱。一般項目應包括:配電室與配電裝置、現場照明、用電檔案。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外電防護 (10分):
§ 外電線路與在建工程及腳手架、起重機械、場內機動車道之間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且未采取防護措施,扣10分
§ 防護設施未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扣5分
§ 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搭設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建造臨時設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扣10分
§ 2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20分):
§ 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配電系統未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扣20分
§ 配電系統未采用同一保護系統,扣20分
§ 保護零線引出位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電氣設備未接保護零線,每處扣2分
§ 保護零線裝設開關、熔斷器或通過工作電流,扣20分
§ 保護零線材質、規格及顏色標記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的設置、安裝及接地裝置的材料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20分
§ 工作接地電阻大于4Ω,重復接地電阻大于10Ω,扣20分
§ 施工現場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腳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保護零線未做重復接地,扣10分
§ 3配電線路(10分):
§ 線路及接頭不能保證機械強度和絕緣強度,扣5~10分
§ 線路未設短路、過載保護,扣5~10分
§ 線路截面不能滿足負荷電流,每處扣2分
§ 線路的設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檔距、與鄰近線路或固定物的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電纜沿地面明設或沿腳手架、樹木等敷設或敷設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未使用符合規范要求的電纜,扣10分
§ 室內明敷主干線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每處扣2分
§ 4配電箱與開關箱 (20分):
§ 配電系統未采用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系統,扣10~20分
§ 用電設備未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每處扣2分
§ 箱體結構、箱內電器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20分
§ 配電箱零線端子板的設置、連接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或檢測不靈敏,每處扣2分
§ 配電箱與開關箱電器損壞或進出線混亂,每處扣2分
§ 箱體未設置系統接線圖和分路標記,每處扣2分
§ 箱體未設門、鎖,未采取防雨措施,每處扣2分
§ 箱體安裝位置、高度及周邊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分配電箱與開關箱、開關箱與用電設備的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5配電室與配電裝置 (15分):
§ 配電室建筑耐火等級未達到三級,扣15分
§ 未配置適用于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扣3分
§ 配電室、配電裝置布設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配電裝置中的儀表、電器元件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或儀表、電器元件損壞,扣5~10分
§ 備用發電機組未與外電線路進行聯鎖,扣15分
§ 配電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動物侵入的措施,扣10分
§ 配電室未設警示標志、工地供電平面圖和系統圖,扣3~5分
§ 6現場照明 (15分):
§ 照明用電與動力用電混用,每處扣2分
§ 特殊場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扣15分
§ 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以下電源供電,扣10分
§ 照明變壓器未使用雙繞組安全隔離變壓器,扣15分
§ 燈具金屬外殼未接保護零線,每處扣2分
§ 燈具與地面、易燃物之間小于安全距離,每處扣2分
§ 照明線路和安全電壓線路的架設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施工現場未按規范要求配備應急照明,每處扣2分
§ 7用電檔案(10分):
§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未訂立臨時用電管理協議,扣10分
§ 未制定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外電防護專項方案或設計、方案缺乏針對性,扣5~10分
§ 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外電防護專項方案未履行審批程序,實施后相關部門未組織驗收,扣5~10分
§ 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未填寫或填寫不真實,扣3分
§ 安全技術交底、設備設施驗收記錄未填寫或填寫不真實,扣3分
§ 定期巡視檢查、隱患整改記錄未填寫或填寫不真實,扣3分
§ 檔案資料不齊全、未設專人管理,扣3分
施工機械部分
§ 1.物料提升機
§ 2.施工升降機
§ 3.塔式起重機
§ 4.起重吊裝
§ 5.施工機具
1.物料提升機
§ 物料提升機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的規定。
§ 物料提升機檢查評定保證項目包括: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附墻架與纜風繩、鋼絲繩、安拆、驗收與使用。一般項目包括:基礎與導軌架、動力與傳動、通信裝置、卷揚機操作棚、避雷裝置。
物料提升機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安全裝置(15分)
§ 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扣15分
§ 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不靈敏扣15分
§ 安全停層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或未達到定型化扣5~10分
§ 未安裝上行程限位扣15分
§ 上行程限位不靈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超過30m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自動停層、語音及影像信號監控裝置每項扣5分
§ 2防護設施(15分)
§ 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5分
§ 未設置進料口防護棚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5分
§ 停層平臺兩側未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每處扣2分
§ 停層平臺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每處扣2分
§ 未安裝平臺門或平臺門不起作用扣5~15分
§ 平臺門未達到定型化每處扣2分
§ 吊籠門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3附墻架與纜風繩 (10分)
§ 附墻架結構、材質、間距不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扣10分
§ 附墻架未與建筑結構可靠連接扣10分
§ 纜風繩設置數量、位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纜風繩未使用鋼絲繩或未與地錨連接扣10分
§ 鋼絲繩直徑小于8mm或角度不符合45°~60°要求扣5~10分
§ 安裝高度超過30m的物料提升機使用纜風繩扣10分
§ 地錨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5分
§ 4鋼絲繩(10分)
§ 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鋼絲繩繩夾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扣2分
§ 吊籠處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鋼絲繩少于3圈扣10分
§ 未設置鋼絲繩過路保護措施或鋼絲繩拖地扣5分
§ 5安拆、驗收與使用(10分)
§ 安裝、拆卸單位未取得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扣10分
§ 未制訂專項施工方案或未經審核、審批扣10分
§ 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未經責任人簽字扣5~10分
§ 安裝、拆除人員及司機未持證上崗扣10分
§ 物料提升機作業前未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或未填寫檢查記錄扣4分
§ 實行多班作業未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扣3分
§ 6基礎與導軌架 (10分)
§ 基礎的承載力、平整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基礎周邊未設排水設施扣5分
§ 導軌架垂直度偏差大于導軌架高度0.15%扣5分
§ 井架停層平臺通道處的結構未采取加強措施扣8分
§ 7動力與傳動(10分)
§ 卷揚機、曳引機安裝不牢固扣10分
§ 卷筒與導軌架底部導向輪的距離小于20倍卷筒寬度未設置排繩器扣5分
§ 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齊扣5分
§ 滑輪與導軌架、吊籠未采用剛性連接扣10分
§ 滑輪與鋼絲繩不匹配扣10分
§ 卷筒、滑輪未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裝置扣5分
§ 曳引鋼絲繩為2根及以上時,未設置曳引力平衡裝置扣5分
§ 8通信裝置 (5分)
§ 未按規范要求設置通信裝置扣5分
§ 通信裝置信號顯示不清晰扣3分
n 9卷揚機操作棚 (5分)
§ 未設置卷揚機操作棚扣10分
§ 操作棚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10避雷裝置(5分)
§ 物料提升機在其他防雷保護范圍以外未設置避雷裝置扣5分
§ 避雷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3分
2.施工升降機
§ 施工升降機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的規定。
§ 施工升降機檢查評定保證項目包括:安全裝置、限位裝置、防護設施、附墻架、鋼絲繩、滑輪與對重、安拆、驗收與使用。一般項目包括:導軌架、基礎、電氣安全、通信裝置。
施工升降機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安全裝置(10分)
§ 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不靈敏扣10分
§ 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或防墜安全器不靈敏扣10分
§ 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限扣10分
§ 對重鋼絲繩未安裝防松繩裝置或防松繩裝置不靈敏扣5分
§ 未安裝急停開關或急停開關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未安裝吊籠和對重緩沖器或緩沖器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SC型施工升降機未安裝安全鉤扣 10 分
§ 2限位裝置(10分)
§ 未安裝極限開關或極限開關不靈敏扣10分
§ 未安裝上限位開關或上限位開關不靈敏扣10分
§ 未安裝下限位開關或下限位開關不靈敏扣5分
§ 極限開關與上限位開關安全越程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極限開關與上、下限位開關共用一個觸發元件扣5分
§ 未安裝吊籠門機電聯鎖裝置或不靈敏扣10分
§ 未安裝吊籠頂窗電氣安全開關或不靈敏扣5分
§ 3防護設施 (10分)
§ 未設置地面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未安裝地面防護圍欄門聯鎖保護裝置或聯鎖保護裝置不靈敏扣5~8分
§ 未設置出入口防護棚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停層平臺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8分
§ 未安裝層門或層門不起作用扣5~10分
§ 層門不符合規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每處扣2分
§ 4附墻架(10分)
§ 附墻架采用非配套標準產品未進行設計計算扣10分
§ 附墻架與建筑結構連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扣5~10分
§ 附墻架間距、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高度超過說明書要求扣10分
§ 5鋼絲繩、滑輪與對重(10分)
§ 對重鋼絲繩繩數少于2根或未相對獨立扣5分
§ 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鋼絲繩的規格、固定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10分
§ 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扣4分
§ 對重重量、固定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10分
§ 對重未安裝防脫軌保護裝置扣5分
§ 6安拆、驗收與使用(10分)
§ 安裝、拆卸單位未取得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扣10分
§ 未編制安裝、拆卸專項方案或專項方案未經審核、審批扣10分
§ 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未經責任人簽字扣5~10分
§ 安裝、拆除人員及司機未持證上崗扣10分
§ 施工升降機作業前未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未填寫檢查記錄扣4分
§ 實行多班作業未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扣3分
§ 7導軌架(10分)
§ 導軌架垂直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標準節質量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10 分
§ 對重導軌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標準節連接螺栓使用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5~8分
§ 8基礎 (10分)
§ 基礎制作、驗收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5~10 分
§ 基礎設置在地下室頂板或樓面結構上,未對其支承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扣10 分
§ 基礎未設置排水設施扣4分
§ 9電氣安全(10分)
§ 施工升降機與架空線路不符合規范要求距離未采取防護措施扣10分
§ 防護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未設置電纜導向架或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施工升降機在防雷保護范圍以外未設置避雷裝置扣10分
§ 避雷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n 10通信裝置(10分)
§ 未安裝樓層信號聯絡裝置扣10分
§ 樓層聯絡信號不清晰扣5分
3.塔式起重機
§ 塔式起重機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的規定。
§ 塔式起重機檢查評定保證項目包括:載荷限制裝置、行程限位裝置、保護裝置、吊鉤、滑輪、卷筒與鋼絲繩、多塔作業、安拆、驗收與使用。一般項目包括:附著裝置、基礎與軌道、結構設施、電氣安全。
塔式起重機檢查評分表 保證項目
§ 1載荷限制裝置(10分)
§ 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或不靈敏扣10分
§ 未安裝力矩限制器或不靈敏扣10分
§ 2行程限位裝置(10分)
§ 未安裝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靈敏扣10分
§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規范要求扣6分
§ 未安裝幅度限位器或不靈敏扣10分
§ 回轉不設集電器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回轉限位器或不靈敏扣 6分
§ 行走式塔式起重機未安裝行走限位器或不靈敏扣10分
§ 3保護裝置(10分)
§ 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斷繩保護及斷軸保護裝置扣8分
§ 行走及小車變幅的軌道行程末端未安裝緩沖器及止擋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扣4~8分
§ 起重臂根部絞點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風速儀或不靈敏扣4分
§ 塔式起重機頂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未安裝障礙指示燈扣4分
§ 4吊鉤、滑輪、卷筒與鋼絲繩(10分)
§ 吊鉤未安裝鋼絲繩防脫鉤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吊鉤磨損、變形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滑輪、卷筒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范要求扣4分
§ 滑輪及卷筒磨損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鋼絲繩的規格、固定、纏繞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5~10分
§ 5多塔作業(10分)
§ 多塔作業未制訂專項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扣10分
§ 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扣 10分
§ 6安拆、驗收與使用 (10分)
§ 安裝、拆卸單位未取得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扣10分
§ 未制訂安裝、拆卸專項方案扣10分
§ 方案未經審核、審批扣10分
§ 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未經責任人簽字扣5~10分
§ 安裝、拆除人員及司機、指揮未持證上崗扣10分
§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未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未填寫檢查記錄扣4分
§ 實行多班作業未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扣3分
§ 7附著裝置 (10分)
§ 塔式起重機高度超過規定未安裝附著裝置扣10分
§ 附著裝置水平距離不滿足說明書要求未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扣 8分
§ 安裝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建筑承載結構未進行承載力驗算扣8分
§ 附著裝置安裝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5~10分
§ 附著前和附著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8基礎與軌道(10分)
§ 塔式起重機基礎未按說明書及有關規定設計、檢測、驗收扣5~10分
§ 基礎未設置排水措施扣4分
§ 路基箱或枕木鋪設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6分
§ 軌道鋪設不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扣6分
§ 9結構設施(10分)
§ 主要結構件的變形、銹蝕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平臺、走道、梯子、護欄的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4~8分
§ 高強螺栓、銷軸、緊固件的緊固、連接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n 10電氣安全(10分)
§ 未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扣10分
§ 塔式起重機與架空線路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未采取防護措施扣10分
§ 防護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 未安裝避雷接地裝置扣10分
§ 避雷接地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 5分
§ 電纜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分
4.起重吊裝
§ 起重吊裝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的規定。
§ 起重吊裝檢查評定保證項目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索具、作業環境、作業人員。一般項目包括: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構件碼放、警戒監護。
§ 1施工方案(10分)
§ 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核、審批扣10分
§ 超規模的起重吊裝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扣10分
§ 2起重機械(10分)
§ 未安裝荷載限制裝置或不靈敏扣10分
§ 未安裝行程限位裝置或不靈敏扣10分
§ 起重拔桿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0分
§ 起重拔桿組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扣5~10分
§ 3 鋼絲繩與地錨
§ 鋼絲繩磨損、斷絲、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鋼絲繩規格不符合起重機說明書要求扣10分
§ 吊鉤、卷筒、滑輪磨損達到報廢標準扣10分
§ 吊鉤、卷筒、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扣5~10分
§ 起重拔桿的纜風繩、地錨設置不符合設計要求扣8分
§ 索具
§ 索具采用編結連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索具采用繩夾連接時,繩夾的規格、數量及繩夾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索具安全系數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吊索規格不匹配或機械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扣5~10分
§ 作業環境
§ 起重機行走作業處地面承載能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或未采用有效加固措施扣10分
§ 起重機與架空線路安全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扣10分
§ 作業人員
§ 起重機司機無證操作或操作證與操作機型不符扣5~10分
§ 未設置專職信號指揮和司索人員扣10分
§ 作業前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未形成文字記錄扣5~10分
§ 起重吊裝
§ 多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個構件時,單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荷載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10分
§ 吊索系掛點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扣5分
§ 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下有人停留或吊運重物從人的正上方通過扣10分
§ 起重機吊具載運人員扣10分
§ 吊運易散落物件不使用吊籠扣6分
§ 高處作業
§ 未按規定設置高處作業平臺扣10分
§ 高處作業平臺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10分
§ 未按規定設置爬梯或爬梯的強度、構造不符合規范要求扣5~8分
§ 未按規定設置安全帶懸掛點扣8分
§ 構件碼放
§ 構件碼放荷載超過作業面承載能力扣10分
§ 構件碼放高度超過規定要求扣4分
§ 大型構件碼放無穩定措施扣8分
n 警戒監護
§ 未按規定設置作業警戒區扣10分
§ 警戒區未設專人監護扣5分
5.施工機具
§ 施工機具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和《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160的規定。
§ 施工機具檢查評定項目包括: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振搗器、樁工機械。
§ 平刨
§ 平刨安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扣5分
§ 未設置護手安全裝置扣5分
§ 傳動部位未設置防護罩扣5分
§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10分
§ 未設置安全作業棚扣6分
§ 使用多功能木工機具扣10分
§ 圓盤鋸
§ 圓盤鋸安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扣5分
§ 未設置鋸盤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安全裝置和傳動部位未設置防護罩每處扣3分
§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10分
§ 未設置安全作業棚扣6分
§ 使用多功能木工機具扣10分
§ 手持電動工具
§ Ⅰ類手持電動工具未采取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8分
§ 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定穿戴絕緣用品扣6分
§ 手持電動工具隨意接長電源線扣4分
§ 鋼筋機械
§ 機械安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扣5分
§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10分
§ 鋼筋加工區未設置作業棚、鋼筋對焊作業區未采取防止火花飛濺措施或冷拉作業區未設置防護欄板每處扣5分
§ 傳動部位未設置防護罩扣5分
§ 電焊機
§ 電焊機安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扣5分
§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10分
§ 未設置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扣10分
§ 一次線長度超過規定或未進行穿管保護扣3分
§ 二次線未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扣10分
§ 二次線長度超過規定或絕緣層老化扣3分
§ 電焊機未設置防雨罩或接線柱未設置防護罩扣5分
§ 攪拌機
§ 攪拌機安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扣5分
§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10分
§ 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每項扣5分
§ 上料斗未設置安全掛鉤或止擋裝置扣5分
§ 傳動部位未設置防護罩扣4分
§ 未設置安全作業棚扣6分
§ 氣瓶
§ 氣瓶未安裝減壓器扣8分
§ 乙炔瓶未安裝回火防止器扣8分
§ 氣瓶間距小于5米或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未采取隔離措施扣8分
§ 氣瓶未設置防震圈和防護帽扣2分
§ 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扣4分
§ 翻斗車
§ 翻斗車制動、轉向裝置不靈敏扣5分
§ 駕駛員無證操作扣8分
§ 行車載人或違章行車扣8分
§ 潛水泵
§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6分
§ 負荷線未使用專用防水橡皮電纜扣6分
§ 負荷線有接頭扣3分
n 振搗器
n 未做保護接零或未設置漏電保護器扣8分
n 未使用移動式配電箱扣4分
n 電纜線長度超過30米扣4分
n 操作人員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扣8分
n 樁工機械
n 機械安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扣10分
n 作業前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扣10分
n 安全裝置不齊全或不靈敏扣10分
n 機械作業區域地面承載力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硬化措施扣12分
n 機械與輸電線路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要求扣12分
檢查評分方法
§ 4.0.1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定中,保證項目應全數檢查。(強條)
【講義】除高處作業和施工機具外,都設置了保證項目;明確規定,保證項目必須全查,及項目和項目里內容全部檢查。
§ 4.0.2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定應符合本標準第3章中各檢查評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應按本標準附錄A、B的評分表進行評分。檢查評分表應分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處作業、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與起重吊裝、施工機具分項檢查評分表和檢查評分匯總表。
【講義】兩類表,十分項。
§ 4.0.3 各評分表的評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 1 分項檢查評分表和檢查評分匯總表的滿分分值均應為100分,評分表的實得分值應為各檢查項目所得分值之和;
§ 2 評分應采用扣減分值的方法,扣減分值總和不得超過該檢查項目的應得分值;
§ 3 當按分項檢查評分表評分時,保證項目中有一項未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此分項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 4.0.3 各評分表的評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 4 檢查評分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4.0.3-1)
§ 式中:A1 — 匯總表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
B — 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值;
C — 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
§ 4.0.3 各評分表的評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 5 當評分遇有缺項時,分項檢查評分表或檢查評分匯總表的總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4.0.3-2)
式中:A2 — 遇有缺項時總得分值;
D — 實查項目在該表的實得分值之和;
E — 實查項目在該表的應得滿分值之和。
§ 4.0.3 各評分表的評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 6 腳手架、物料提升機與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與起重吊裝項目的實得分值,應為所對應專業的分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的算術平均值。
§ 【講義】刪掉多人共檢、加權評分的規定。
§ 5.0.1 應按匯總表的總得分和分項檢查評分表的得分,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定劃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 5.0.2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定的等級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 1 優良:
1)分項檢查評分表無零分,
2)匯總表得分值應在80分及以上。
§ 5.0.2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定的等級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 2 合格:
1)分項檢查評分表無零分,
2)匯總表得分值應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 3 不合格:
1)當匯總表得分值不足70分時;
2)當有一分項檢查評分表得零分時。
§ 5.0.3 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定的等級為不合格時,必須限期整改達到合格。